2020年保山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云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人社發(fā)〔2016〕182號)等有關文件規(guī)定,結合工作需要,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2020年保山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計劃和崗位
2020年保山市事業(yè)單位計劃招聘人員344人。招聘的具體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2020年保山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點擊下載)。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凡符合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招聘范圍和條件詳見《2020年保山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中各崗位專業(yè)要求和招聘條件,年齡計算截止2020年9月1日。
(一)此次我市事業(yè)單位定向招聘“三個項目”人員的對象為參加我省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且服務期間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畢業(yè)生,具體招聘對象如下:
1.“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以下簡稱“特崗教師”):2015年、2016年由云南省教育廳公開招聘的,服務期滿三年,取得《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未轉為正式在編教師且至今未進入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和國有企業(yè)的“特崗教師”;2017年云南省教育廳公開招聘的,截至2020年9月1日仍然在職在崗的“特崗教師”。
2.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高校畢業(yè)生:2016年、2017年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tǒng)一招募,服務期滿兩年,取得《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至今未進入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和國有企業(yè)的“三支一扶”人員;2018年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tǒng)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0年9月1日仍然在崗的“三支一扶”人員。
3.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國家項目和地方項目的高校畢業(yè)生:2015年(限服務期為三年的)、2016年、2017年由共青團中央、共青團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團委招募,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進入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和國有企業(yè)的“西部計劃”志愿者;2018年由共青團中央、共青團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團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0年9月1日仍然在職在崗的參加“西部計劃”國家項目和地方項目的高校畢業(yè)生。
(二)此次我市事業(yè)單位定向招聘大學生村官的對象為2016年以前(含2016年)全省統(tǒng)一選聘、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的在崗大學生村官。
四、招聘基本條件
(一)報考者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專業(yè)和技能;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jiān)察調查的人員;
2.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受到禁考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4.截止2020年9月1日,保山市內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不滿服務期的;
5.曾被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5年以內的;
6.現役軍人;
7.聘用后即與相關人員構成回避關系的;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五、報名程序及資格初審
2020年保山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統(tǒng)一在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點擊訪問)進行網絡報名。
(一)報名方式
此次公開招聘不接受現場、短信或來電報名。應聘人員登錄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按以下流程進行報名:
1.登錄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入報名界面,按報名系統(tǒng)提示填寫注冊信息→上傳近期清晰免冠電子照片→填寫報名信息→仔細核對報名信息并確認后提交審核→將報名相關證書發(fā)送到指定郵箱(僅涉及保山市人民對外友好協(xié)會翻譯兼文秘A崗和B崗)→等待審核→審核通過后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后打印準考證。
2.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報考人員須主動申報個人健康狀況,在手機上申領本人的“云南健康碼”,筆試及后續(xù)考錄環(huán)節(jié)均須持健康碼進場。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須配合考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云南健康碼”為綠碼人員,可按要求正常參加考試;“云南健康碼”為黃碼人員,持考試前7天內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進入考場;“云南健康碼”為紅碼非境外入滇人員,持考試前7天內2次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進入考場;一個月內有高風險、中風險地區(qū)旅居史的人員,持考試前7天內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進入考場;一個月內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員,可在解除14天隔離觀察后,持考試前7天內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進入考場。報考人員應做好自我防護,考試前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員接觸,尤其應避免跨省流動。對瞞報、謊報人員依法追究有關責任。
考生應做好自我防護,在考前一周至面試結束后期間內,應避免離開考點所在地區(qū),尤其應避免跨省流動,導致健康碼異常,為正常參與后續(xù)招聘流程帶來不便。
3.報考保山市人民對外友好協(xié)會崗位的應聘人員需將完整的學歷、學位證書和報考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證書以拍攝或掃描的方式制作成電子文檔(格式為jpg或pdf,圖像清晰,文檔大小控制在5M以內),上傳至指定郵箱:ynbswsb@163.com,郵件標題固定格式為:“崗位代碼+姓名+身份證號”,未按要求上傳相關材料或材料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均視為報名無效。
(二)時間安排
1.提交報名申請時間:
2020年9月22日9:00至9月26日18:00;
2.資格初審時間:
2020年9月23日9:00至 9月27日18:00;
3.網上交費時間:
2020年9月24日9:00至9月28日24:00;
4.準考證打印時間:
2020年10月20日9:00至24日8:30。
5.筆試時間:
時間:2020年10月24日
08:30-10:00 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 綜合應用能力
筆試具體日期、地點詳見準考證,考試采取連續(xù)進行的形式,考試中途不休息。
(三)報名資格初審
本次招聘考試將在 9月27日18:00前完成報名資格初審工作。采用計算機和人工審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生可同步查詢審查結果。計算機依據應聘人員所填信息對照崗位需求判定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崗位報名條件,但不對信息真實性進行驗證;計算機無法判定時(如:應聘人員所學專業(yè)填寫為“未納入專業(yè)目錄中專業(yè)”、“相近專業(yè)”或“具備崗位要求的相關資質”等),應聘人員可通過提交人工審核申請的形式,審核單位在24小時內完成審核;應聘人員對于把握不準的資格審核方面的問題(如:專業(yè)等),可直接與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各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系詢問。在此提醒報考人員根據提交報考申請時限及資格初審時間安排,及時提交報考申請。
請應聘人員務必在提交報名信息前認真核對,確保信息無誤,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人員,其報名信息不允許做任何修改。凡提交報名信息不準確、不真實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自己負責。
(四)網上繳費和準考證打印
1.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通過后,須于2020年9月28日24:00前完成交費。相關費用按照云南省發(fā)改委、云南省財政廳關于事業(yè)單位應聘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50元/每科收取。
2.通過資格初審并繳費成功的應聘人員須于2020年10月24日8:30前登錄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打印準考證。
(五)招聘計劃裁減
每個崗位的繳費人數與計劃招聘數比例應等于或高于3:1才能開考,未達到3:1的,取消招聘崗位或相應遞減招聘人數。招聘緊缺專業(yè)崗位、艱苦行業(yè)、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和邊境縣(市)工作人員未達到3:1的,經市級組織人社部門批準后可放寬開考比例。招聘計劃裁減公告于10月10日前在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布,取消崗位考生報名費將在報名結束,清賬完畢后,從原繳費渠道退還。
(六)有關要求
1.應聘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應聘人員要按要求如實填報有關信息和材料,報名時所填專業(yè)須按照畢業(yè)證上的專業(yè)名稱填寫(含括號內的專業(yè)方向)。應聘人員填報信息不全或錯誤而導致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應聘人員填報信息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取消本次考試資格;應聘人員弄虛作假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者,取消本次考試資格。
3. 實施“先上崗,后考證”階段措施。根據有關規(guī)定,2020年12月31日前,事業(yè)單位招聘高校畢業(yè)生,不得將取得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法律職業(yè)資格,護士執(zhí)業(yè)資格,漁業(yè)船員資格,執(zhí)業(yè)獸醫(yī)資格,演出經濟人員資格,專利代理師等7項職業(yè)資格證作為限制性條件。招聘單位與“先上崗、再考證”的高校畢業(yè)生簽訂聘用合同時,必須約定在1年的試用期內取得相應職業(yè)資格證,若未取得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程序
(一)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應具備的政策理論水平和綜合素質能力,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應聘人員須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考場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30日內,在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布。同時,及時劃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并面向社會公布。
本次筆試參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20年版)》(見附件2)(點擊下載)。根據不同類別的評價需求確定試卷的測評內容,主要測查工作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綜合應用能力,考試類型為綜合管理類(A類),進行《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考試?!堵殬I(yè)能力傾向測驗》考試時限為90分鐘,滿分為150分,《綜合應用能力》考試時限為120分鐘,滿分為150分。
此次考試不提供考試用具,請考生自行攜帶。嚴禁將各類手表和手機、電子手環(huán)、計算器等電子通信、計算存儲設備及與考試無關的物品帶入考場,已帶入的按監(jiān)考人員要求放在指定位置并切斷電源。
筆試加分:
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筆試總分加5分。報名人員的加分信息在資格復審時予以確認。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是對考生所持證明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是否一致進行審核。按照招聘崗位人數與筆試成績合格人員從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忌鷤€人信息資格復審時間為面試前1至2周,分別由市、縣(市、區(qū))組織人社部門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復審時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資格復審表》(在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資格復審時要求本人必須到場并提供原件,畢業(yè)證書或學位證書因遺失而無法補辦的,需提供蓋有畢業(yè)學校公章的學歷、學位獲得證明。資格復審時將重點審查應聘人員畢業(yè)證書上的專業(yè)與所應聘崗位規(guī)定的專業(yè)是否一致(若專業(yè)不一致導致資格復審不通過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個人承擔)。應聘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應聘人員的面試資格,并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高分依次遞補一次。
報考定向招聘“三個項目”人員崗位的考生資格復審時還需提供服務單位、服務主管部門審核并簽章的《定向招聘應聘人員情況審核表》(附件6)。
除服務證或聘用證外,聘用主管單位開具的包含服務期
及考核結果的說明,也可視為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
報考定向招聘大學生村官崗位的考生資格復審時還需提供《保山市事業(yè)單位定向招聘大學生村官報名推薦表》(附件8)。
烈士子女在資格復審時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頒發(fā)的《革命烈士證明書》及戶口證明(需證明與烈士間的關系)。
(三)面試
1.確定面試人員: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按1:2的比例確定。報考學歷要求為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崗位的人員可免考筆試,并按實際報名人數進入面試。招聘高層次人才、緊缺人才以及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1:2比例的,經市級組織人社部門批準后,可按1:1比例進行面試。進入面試人員若自行放棄面試資格導致該崗位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不足1:2的,則從合格分數線以上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缺額數依次遞補一次(自行放棄面試人員需提前向市級人社部門提交書面說明)。
2.面試方式:面試的方式可采取結構化面試、說課或講課、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等方式進行。
3.面試實施:面試分別由市、縣(市、區(qū))人社部門統(tǒng)一牽頭組織實施。面試時,考生必須出示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接受復核,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復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等額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得參與后續(xù)的招聘環(huán)節(jié)。
(四)公布考生綜合成績
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加分)÷3×50%+面試成績×5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若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時,以筆試成績高者勝出;若綜合成績與筆試成績均相同的,以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成績高者勝出。
面試結束后,綜合成績分別由市、縣(市、區(qū))人社部門向社會公布。
(五)體檢
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并按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由市、縣(市、區(qū))組織人社部門分別組織體檢對象在縣級以上具有體檢資質的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除衛(wèi)生部核準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職業(yè)外,不得要求進行乙肝項目檢測。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本人可申請復檢,并到指定醫(yī)院復檢一次,復檢結果為最終結果。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崗位考生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至低的順序依次遞補一次。
(六)考察
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考察對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報信息不符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者,不予聘用。出現考察不合格情形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一次。
(七)確定擬聘人員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經同級組織、人社部門研究,擇優(yōu)確定擬聘人員。
(八)公示
擬聘人員名單分別在市、縣(市、區(qū))人社局網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招聘崗位情況及擬聘人員基本情況、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考察、體檢結果。
(九)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分別經縣(市、區(qū))組織人社部門和市直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報市級組織人社部門核準后,由招聘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十)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員,正式聘用后納入事業(yè)單位編制內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國家、省和我市事業(yè)單位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定向招聘大學生村官要求
(一)2020年我市事業(yè)單位定向招聘大學生村官報名、筆試、面試與全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統(tǒng)一組織實施。
(二)凡符合條件的大學生村官均應報名參加定向招聘,對不愿參加定向招聘的大學生村官,要簽訂自愿放棄定向招錄資格承諾書。
(三)本次定向招聘只面對在我市服務的大學生村官,每名大學生村官只能報考1個崗位,且不可以跨縣(市、區(qū))報考。筆試不設開考比例。
(四)筆試結束后,由中共保山市委組織部、保山市人社局根據考試情況單獨研究確定定向招聘大學生村官的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再參與后續(xù)招聘環(huán)節(jié)。
(五)組織選崗環(huán)節(jié)結束后,若出現需要進行崗位調劑的情況,將由市級組織、人社部門根據綜合成績對未落實工作崗位的大學生村官進行崗位調劑。
(六)此次定向招聘大學生村官筆試、面試、綜合考核、綜合成績計算等詳見《2020年保山市事業(yè)單位定向招聘大學生村官公告》(附件7)。
八、招聘紀律
(一)招聘單位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二)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工作紀律,并按國家和我省法規(guī)進行回避。工作人員與應試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實行回避。
(三)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工作人員和招聘單位,依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四)此次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九、重要提示
(一)公開招聘的有關信息通過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向社會發(fā)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錯誤信息造成的報考失誤,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二)本次招聘考試提供了常見問題解答,即《2020年保山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常見問題解答》(附件3),請應聘人員仔細閱讀。
(三)本次招聘考試專業(yè)目錄參照《2020年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yè)目錄》(附件4)執(zhí)行。其中,招聘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崗位,專業(yè)目錄參照《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yǎng)研究生的學科、專業(yè)目錄》(附件5)執(zhí)行。
(四)報考人員應確保填寫信息的真實性,特別是所填專業(yè)須按照畢業(yè)證上專業(yè)名稱填寫(含括號內的專業(yè)方向)。凡因考生填報信息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并自行承擔因此造成的取消應聘資格等一切后果。
(五)筆試分數為零分的人員、未缺考但被標記為缺考的人員可以向考試組織單位申請查疑。
(六)本公告所附相關附件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應聘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guī)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名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七)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請各位應聘人員不要相信任何有關的宣傳推銷材料,以免受騙上當。
(八)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單位和考試機構對公開招聘過程中一切違紀違規(guī)違法犯罪行為實行“零容忍”,請考生務必認真學習《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務必誠信應聘,否則成績無效,并將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庫,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未盡事宜由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十、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
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0875-2162447
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工作科 0875-2130833
監(jiān)督電話:
中共保山市紀委保山市監(jiān)委監(jiān)督舉報電話 0875-12388
招聘部門咨詢電話:
隆陽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75-2122753
施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75-3030068
騰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75-5134474
龍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75-6128501
昌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75-7131399
保山市教育體育局 0875-2122926
保山市衛(wèi)生健康委 0875-2220960
保山中醫(yī)藥高等??茖W校 0875-2212956
附件:(點擊可以下載對應的附件)
附件:1 2020年保山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xls
附件:2 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20年版).pdf
附件:3 2020年保山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常見問題解答.docx
附件:4 2020年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yè)目錄.xlsx
附件:5 《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yǎng)研究生的學科、專業(yè)目錄》(1997年頒布).doc
附件:7 2020年保山市事業(yè)單位定向招聘大學生村官公告.docx
附件:8 保山市事業(yè)單位定向招聘大學生村官報名推薦表.doc
附件:9 保山市事業(yè)單位定向招聘大學生村官考核信息采集表.doc
附件:10 保山市事業(yè)單位定向招聘大學生村官考核評分表.doc
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9月14日
來源:http://www.baoshan.gov.cn/info/egovinfo/1001/zw_nry/57186295-8-/2020-09140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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